交通肇事逃逸是如何构成的?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现场的行为。 从主观方面来看,肇事人必须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也就是在逃逸时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事故发生。这里的“明知”包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如果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却装作不知道而逃离现场,也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比如,发生碰撞声响较大等明显情况,一般就可以认定为应当知道。并且,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和法律追究。实践中多数肇事人逃跑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数人因害怕被殴打等原因逃跑,若逃跑后很快通过报告领导或报警等方式接受法律处理,主观恶性小,不认定为逃逸。 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情形。如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虽有违规但与结果无因果关系,或者在事故中仅负同等或次要责任,或者交通行为造成的结果未达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标准,或者在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责的情况下仅致1人重伤,但又不具备酒后驾驶、无执照驾车等特定情形,即便事后有逃逸行为,也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另外,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并不局限于“逃离事故现场”。即便离开现场一段距离,只要符合上述主观和客观条件,依然可能被认定为逃逸。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相关概念: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逃避法律追究:指肇事者为避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采取的躲避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