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交通事故中的肇事逃逸?


在交通事故中,肇事逃逸的认定是比较复杂且严谨的事情。首先要明白,肇事逃逸指的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 )。 具体来说,有多种情况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比如,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当事人却驾车或者弃车逃离事故现场,这是很典型的一种,就是明明知道撞车或者撞人了,却直接开车跑掉或者把车扔下跑掉。还有,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觉得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然后驾车驶离事故现场,这种情况也可能被认定为逃逸,虽然自己觉得无责,但也不能直接离开,得等相关部门来认定责任。 另外,若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却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这同样属于肇事逃逸行为。再就是将伤者送到医院了,却没有报案并且无故离开医院;或者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 。还有在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能证明其应该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如果肇事逃逸被认定,处罚是很严重的。尚未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那量刑会更重,根据不同情节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相关概念: 肇事逃逸:就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躲避法律责任而逃离现场等行为。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