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的行为才构成肇事逃逸?


构成肇事逃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主观方面来看,肇事者必须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也就是说,肇事者清楚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知道如果留在现场、配合处理,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但为了逃避这些责任,而选择逃跑。例如,在一个十字路口,一辆汽车与摩托车相撞,汽车司机意识到自己可能违反了交通规则,担心被交警处罚和承担赔偿责任,于是驾车逃离现场,这种情况下司机就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 其次,从客观行为方面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形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1. 直接逃离现场:在没有合法缘由的情况下,擅自离开事故现场。比如,两车发生碰撞后,一方在没有任何合理理由(如紧急送医等)的情况下,直接驾车或者弃车离开现场,就可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2. 具备报警或投案条件却不履行:在逃离事故现场后,如果具备报警条件却不及时报警,或者具备投案自首条件但不及时投案,也会被判定为肇事逃逸。例如,肇事者逃离现场后,手机有信号、周围有电话亭等可以报警的条件,但却没有报警。 3. 找人代担责任:即使肇事者让他人代为承担责任,同样会按照肇事逃逸进行处理。例如,肇事者发生事故后,让自己的朋友冒充驾驶员来承担事故责任,这种行为会加重肇事者的处罚,而代担责任的人如果构成犯罪,还会以包庇罪追究刑事责任。 4. 未救治伤者致二次伤害:若肇事者未能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导致受伤人员二次遭受撞击等伤害,仍然属于肇事逃逸致死的范畴。比如,肇事者将伤者撞倒在地后逃离现场,伤者因无法动弹而被后续车辆再次碾压,这种情况就属于肇事逃逸致死。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