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的鉴定由谁来处理?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不知道该找谁来做鉴定。是医院自己鉴定,还是有专门的机构呢?我担心医院偏袒自己人,想了解清楚到底该由谁来处理医疗事故的鉴定,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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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鉴定是确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问题的重要程序。一般来说,医疗事故的鉴定主要由以下主体负责处理: 首先是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这里的医学会有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其次,在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中华医学会作为全国性的医学专业组织,其进行的鉴定往往针对的是非常特殊的医疗事故情况。 此外,除了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外,在一些情况下,医患双方也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对医疗行为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判断。不过,司法鉴定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在鉴定的启动程序、鉴定人员组成、鉴定的侧重点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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