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出轨,谁作为原告起诉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在婚姻关系中,当夫妻一方出轨,无论谁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判决时都会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规定。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离婚诉讼中原告的概念。原告就是主动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的一方。在夫妻一方出轨的情况下,双方都有权利作为原告来启动离婚程序。 法院判决离婚的首要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出轨行为符合“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法院在调解无效后,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这里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在财产分割方面,虽然出轨行为在道德上受到谴责,但在法律上并不必然导致出轨方少分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但这并不是绝对的。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法院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出轨行为本身对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影响不大,但如果出轨方的行为对子女的成长不利,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哪一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法院都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公正的判决。原告的身份并不会直接影响判决结果,关键在于案件的事实和证据。






- 夫妻离婚时,应该给孩子多少抚养费呢?
- 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该怎么办?
- 房屋拆迁赔偿与人口无关吗
- 有家庭负债可以离婚吗
- 小女孩隐瞒年龄说15岁,自愿发生关系但实际12岁,这种情况该怎么判?
- 同一个身份证可以登记几次信息?
- 营业执照个体户一直没营业会怎么样?
- 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责任如何划分?
- 企业年金退休后按多少个月领取?
- 在经济纠纷案中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该怎么办?
- 眼睑下垂是否可以用个人医保余额?
- 房地产企业土地款抵税如何调整所得税?
- 缅甸边境通行证如何办理?
- 如何判断是否是医疗事故?
- 银行耕地保护是什么意思?
- 康复医疗事故该如何维权?
- 舱单是否涉及到清关?
- 自产商品奖励优秀员工是否属于视同销售?
- 作为防卫起因的不法侵害必须具备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大家都在问
- 夫妻离婚时,应该给孩子多少抚养费呢?
- 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该怎么办?
- 房屋拆迁赔偿与人口无关吗
- 有家庭负债可以离婚吗
- 小女孩隐瞒年龄说15岁,自愿发生关系但实际12岁,这种情况该怎么判?
- 同一个身份证可以登记几次信息?
- 营业执照个体户一直没营业会怎么样?
- 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责任如何划分?
- 企业年金退休后按多少个月领取?
- 在经济纠纷案中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该怎么办?
- 眼睑下垂是否可以用个人医保余额?
- 房地产企业土地款抵税如何调整所得税?
- 缅甸边境通行证如何办理?
- 如何判断是否是医疗事故?
- 银行耕地保护是什么意思?
- 康复医疗事故该如何维权?
- 舱单是否涉及到清关?
- 自产商品奖励优秀员工是否属于视同销售?
- 作为防卫起因的不法侵害必须具备的基本特征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