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配偶一方担保之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我老公给别人做了担保,现在对方还不上钱,债主找上门来让我们一起还钱。我觉得这是他个人的担保行为,不应该算我们夫妻共同债务,但债主不依。我想知道在法律上,配偶一方担保之债到底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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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配偶一方担保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明确相关法律概念和规定。首先,所谓夫妻共同债务,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目的所欠下的债务。而个人债务则是指仅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无关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配偶一方的担保之债,通常情况下,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因为担保行为往往是基于担保人个人的信用、关系等因素,并非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目的。比如,丈夫为朋友的生意借款提供担保,这一行为并没有直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妻子事先也不知情,事后也未进行追认,那么这笔担保之债一般就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担保之债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担保行为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需要,或者夫妻双方有共同的意思表示,那么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经营一家企业,丈夫为企业的合作方提供担保,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这种情况下的担保之债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配偶一方担保之债的性质,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法院会审查担保行为的目的、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家庭生活情况等。同时,债权人负有举证责任,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权人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那么法院通常会认定该担保之债为个人债务。 综上所述,配偶一方担保之债一般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在特定条件下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对于面临此类问题的当事人来说,了解这些法律规定和判断标准,有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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