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抚养费数额确定的标准是什么?

我和孩子他爸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现在要确定他给孩子的抚养费数额。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标准,也不知道要怎么计算。想问问法律上对于抚养费数额确定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有没有具体的计算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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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费标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标准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我们要了解抚养费是什么。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该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这里所说的月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等所有的收入来源。比如,某人月工资收入是 8000 元,奖金平均每月 2000 元,那么他的月总收入就是 10000 元,按照 20% - 30%的比例,每月应支付的抚养费就在 2000 元 - 3000 元之间。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如果是从事一些收入不稳定的工作,像自由职业者,可能就需要根据他全年的总收入来计算。比如,某自由职业者一年的总收入是 30 万元,平均每月收入就是 2.5 万元,同样按照 20% - 30%的比例,每月抚养费大概在 5000 元 - 7500 元之间。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特殊情况包括孩子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高额的医疗费用,或者父母一方存在特殊的经济困难等。比如孩子不幸患上了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需要长期的治疗和护理费用,那么就可以适当提高抚养费的数额;反之,如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因突发重大疾病导致经济困难,也可以适当降低抚养费数额。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意味着,即使已经确定了抚养费数额,如果随着孩子的成长,实际需要发生了变化,比如物价上涨、教育费用增加等,孩子是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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