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虚开普通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朋友在公司工作时,参与了虚开普通发票的事情。我有点担心这种行为的后果,想了解下虚开普通发票罪的立案标准到底是怎样的,达到什么程度会被立案追究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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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开发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虚开普通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发票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虚开”,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等情形。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虚开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对于“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就是指虚开普通发票的份数达到了一百份这个数量界限。而“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是把虚开的所有普通发票上的金额加起来,总数达到四十万元。如果存在“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情况,即便虚开发票份数没到一百份,虚开金额也没累计到四十万元,同样会被立案追诉。这体现了法律对于屡教不改的虚开发票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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