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是怎样的?
我前几天和人发生冲突受了伤,想知道自己的伤能不能算轻伤。不太清楚人体轻伤的鉴定标准是啥,也不知道具体怎么界定,想了解一下这个试行标准里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这样心里也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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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是为了正确鉴定轻伤,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的。 轻伤指的是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该标准涵盖了人体多个部位的轻伤鉴定,例如头颈部损伤方面,帽状腱膜下血肿;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这些都可能被鉴定为轻伤。面部损伤中,眼部损伤如一侧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等情况也属于轻伤范畴。 肢体损伤里,肢体软组织挫伤占体表总面积6%以上;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等情况符合轻伤判定。 在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方面,胸部损伤引起气胸、血胸或者较大面积的单纯性皮下气肿,未出现呼吸困难;腹部闭合性损伤确证胃、肠、肝、脾或者胰挫伤等都属于轻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应当由专业的法医按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法律和医学的发展,现行有效的人体损伤鉴定标准为《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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