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名侵权的标准是什么?
我开了一家小店,起了个店名。但最近有人说我这店名可能侵权了,我有点懵。我就是自己想了个名字,也没故意去模仿谁。我想知道,法律上判断店名侵权的标准到底是啥样的,怎么就算侵权了呢?
展开


店名侵权指的是未经授权使用与他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店名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从而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损害了原店名所有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这意味着,如果他人的店名已经注册成商标,而你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店名,并且可能让消费者产生混淆,就可能构成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也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所以,如果对方的店名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你使用相似店名导致消费者误认,也会被认定为侵权。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店名侵权,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相似程度,包括店名的文字、读音、含义、图形等方面的相似性。如果两个店名非常相似,一眼看上去就容易让人混淆,那么侵权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其次是商品或服务的类似性,判断双方所经营的商品或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类别或者类似类别。如果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似店名,更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最后是是否造成了实际的混淆后果,虽然没有实际发生消费者误认的情况,但从一般消费者的认知能力和市场交易习惯来看,存在混淆的可能性,也可能被认定为侵权。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