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互换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最近听说有互换诈骗这种事,就是双方约定互换物品,结果一方拿了好东西跑了。我想知道这种互换诈骗达到什么程度警方才会立案啊,我很担心自己以后遇到类似情况不知道该怎么办,想了解下具体的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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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互换诈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互换诈骗罪其实本质上还是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互换物品等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在我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来说,当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三千元及以上时,就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侦查。 不过,各地区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就是说,不同地区的立案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有些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立案标准可能会高于三千元,而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可能会以三千元作为立案起点。 如果遭遇了互换诈骗的情况,应该及时保留相关证据,比如互换物品的约定内容、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然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标准,就会予以立案并展开侦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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