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后土地闲置恢复耕种后再次拆迁该如何赔偿?


征地拆迁后土地闲置恢复耕种又再次拆迁,赔偿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赔偿方式一般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货币补偿金额通常要依据被拆迁房屋所在区域的地段、用途以及建筑面积等多种因素,通过房地产市场的评估价格来确定。比如在繁华地段的房屋,其评估价格可能就会高一些。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制定。若选择产权调换,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得按照相关规定,精确计算出被拆迁房屋的赔偿金额以及所交换房屋的价值,然后结算出产权交换的差价。 对于临时建筑,拆除未经法律途径批准的建筑物或逾期未满许可使用期的临时建筑,将不会得到任何形式的补偿;而对于已经取得批准但使用期尚未过期的临时建筑,应给予合理适当的补偿。 关于土地方面,如果是耕地,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一系列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公告。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相关概念: 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根据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倍数来确定。 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保障他们的生活。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对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农作物等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