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结束后再征地该如何补偿?
我家之前经历过一次拆迁,现在又面临征地情况。想知道这次再征地的话,补偿是怎么算的呀?是和之前拆迁补偿标准一样吗?具体都有哪些补偿项目,怎么确定补偿金额呢,特别想了解这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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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结束后再征地的补偿问题涉及多方面因素。通常来讲,二次拆迁补偿准则与初次拆迁大致相同,但各项补偿费用的确切标准和金额由被拆迁区域的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批后制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明确规定。 对于土地在被征收前三个年度平均年产值的认定(涉及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是以该地区统计部门审批通过的最基本单位的统计年报和物价部门确认过的单价为依据。 在国有土地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在征收过程中,若未同时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补偿,若干时间后,原集体土地上房屋所在区域被纳入城市规划区且基本实现城镇化,此时再对房屋实施征收,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予以安置补偿。 农村征地补偿方式主要有货币补偿,即通过专业估值机构对拟定拆迁房屋全方位估价得出赔偿金额;产权置换,分为价值标准产权置换(评估房屋产权价值后用新房屋产权等价交换)和面积标准产权置换(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准,在规定安置面积内无需计算差额实现异地房产置换);还有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结合的方式。 总之,不同性质土地、不同地区的再征地补偿都有差异,要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具体补偿方案 。 相关概念: 货币补偿:通过专业途径对房屋估价来确定赔偿金额的补偿方式。 产权置换:包括价值标准和面积标准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是评估产权价值后等价交换新房屋产权,面积标准是以建筑面积为基准在规定安置面积内进行异地房产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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