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征地拆迁有补偿吗


二次征地拆迁一般是有补偿的。征地拆迁补偿是为了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让其在土地或房屋被征收后生活能得到合理保障。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这说明只要是合法的征地拆迁行为,不管是第一次还是第二次,都应该按照规定给予相应补偿。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所拆除的是非法搭建的建筑物或者已超越法定时限的临时建筑,那么将无资格获得二次拆迁补偿;但如果是尚未超出法定时限的临时建筑,被拆迁人则有权利获得适量的二次拆迁补偿费用。 在补偿方式上,被征收人有权自由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关于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要全面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且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或者重新公布。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 相关概念: 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原则上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货币补偿:就是以金钱的形式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被征收人可以用这笔钱去购买自己需要的住房等。 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房屋产权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并按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