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起刑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我对法律不太懂,最近看到新闻里提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我就想知道,这个死缓的起刑时间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呢?是判决下达那天,还是别的时间?我很好奇这个时间的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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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我国刑法中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方式,指的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关于起刑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这里的“判决确定之日”,就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如果是一审判决的话,在经过法定的上诉期、抗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那么判决就会发生法律效力,此时这个生效日期就是起刑的开始时间。要是属于二审判决,因为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一经作出就立即生效,所以二审判决宣告的日期就是起刑开始的时间。 需要强调的是,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时间是不能折抵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期限的。这是因为死刑缓期执行并不是单纯的限制人身自由,它是一种特殊的刑罚制度,有着其自身的起算规则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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