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数额的起刑点是多少?
我遭遇了网络诈骗,被骗了一笔钱,但不确定这个数额是否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起刑点。我想知道在我国法律里,网络诈骗数额的起刑点具体是多少,这样我就能判断是否能让骗子受到刑事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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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我国,对于网络诈骗的惩处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首先,关于网络诈骗数额起刑点的认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也就意味着,一般情况下,网络诈骗数额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达到了起刑点。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该解释还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就是说,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在三千元至一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具体的网络诈骗起刑点数额。 此外,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即使诈骗数额没有达到上述“数额较大”标准,也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数额较大”标准的,也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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