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房屋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近遇到了房屋相关的国家赔偿问题,不太清楚具体的赔偿标准。想知道在不同情况下,像是房屋被征收、损坏等,国家赔偿房屋的标准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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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房屋标准的规定是多方面的。首先,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 。 在房屋赔偿方面,被征收人有补偿方式的选择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如果选择货币补偿,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 = 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 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即房屋拆迁补偿差价 = 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 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而且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另外,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还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不同性质的房屋(如钢结构房屋、企业厂房等)以及不同的房屋受损情况,在赔偿标准上会有不同考量。总之,房屋赔偿标准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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