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和补偿程序是什么?

我家房子在国有土地上,最近听说可能要被征收。我不太清楚整个征收过程是怎样的,也不知道补偿该怎么给、按什么流程走。想了解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和补偿程序的具体内容,好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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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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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和补偿程序是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 首先是进行项目启动。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公布调查结果。这一步就像是医生看病前的检查,先了解房屋的具体情况。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然后是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这一步是为了让大家都能参与到补偿方案的制定中,发表自己的意见。 接下来是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这一步是为了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出现不稳定因素。 最后是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告。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 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程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如果选择货币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补偿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若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总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和补偿程序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在征收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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