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渎职罪在刑法中的追溯期是多久?


失职渎职罪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而是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类罪名,包含多个具体的罪名,如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不同的失职渎职犯罪,其法定最高刑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就拿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来说,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所以,如果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犯罪行为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十年;如果是徇私舞弊犯罪行为,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十年。 同时,《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总之,要确定失职渎职罪的具体追溯期,需要先明确具体触犯的罪名,再结合该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等情况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