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我借了朋友一笔钱,当时没约定还款时间。现在都过去几年了,我担心过了诉讼时效要不回钱。我想了解下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到底是怎么规定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过了时效会有什么后果,有没有办法能延长时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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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诉讼时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领域中,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一个十分关键的概念,它直接关系到债权人能否通过法律途径实现自己的债权。简单来说,诉讼时效就是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向法院请求保护其债权的有效期限。如果在这个期限内债权人没有行使权利,那么一旦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债权人就可能丧失胜诉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债权债务关系而言,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很重要。如果债权债务有明确的履行期限,那么诉讼时效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例如,双方约定2023年1月1日还款,那么诉讼时效就从2023年1月2日开始计算三年。 要是没有约定履行期限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此外,诉讼时效还存在中止和中断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所以,当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后,应当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因诉讼时效问题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了解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规定,也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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