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陷害罪的追诉期是多少年?


在探讨诬告陷害罪的追诉期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追诉期。追诉期,也叫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了这个期限,就不能再对犯罪人进行追诉了。 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接下来看看诬告陷害罪的量刑规定。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结合上述法律规定,我们来具体分析诬告陷害罪的追诉期。当诬告陷害行为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严重后果时,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按照《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追诉期为五年。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从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司法机关可以对犯罪人进行追诉;超过五年,一般就不再追诉了。 如果诬告陷害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此时追诉期为十年。即从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十年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十年,通常就不再追诉。不过,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需要注意的是,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此外,如果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