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起诉时效是多久?

我有个官司胜诉了,对方却拒不执行判决。我想告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又担心过了起诉时间。我就想知道这个罪的起诉时效到底是多久,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会影响这个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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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诉时效
  • #拒执裁定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起诉时效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判决和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而起诉时效,在法律上准确的说法是追诉时效,它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结合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时效是五年;如果情节特别严重,法定最高刑为七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则是十年。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此外,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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