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说要变更合同内容。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到底有哪些情况公司是可以合法变更劳动合同的,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定情形,好判断公司的要求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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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指的是在劳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还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因为订立劳动合同的主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的法律行为。以下为您介绍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定情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这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其工作岗位等内容。比如员工小李在医疗期满后无法再从事原岗位的高强度工作,公司就可以和他协商变更合同,安排到其他合适岗位。 其次,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这里的客观情况包括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例如,一家工厂因为城市规划需要搬迁到另一个城市,这就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工厂可以和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如提供交通补贴、安排住宿等方式来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调整工作地点等。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企业进行了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也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例如企业引进了新的生产技术,原来的一些岗位可能不再需要,就可以和员工协商变更工作岗位,以适应新的生产需求。 最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可能导致劳动合同变更。总之,劳动合同变更需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且要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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