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有什么规定?
我再婚了,现在和继子女一起生活。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继父母和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是怎么规定的呢?比如要满足什么条件,这种关系形成后又有什么影响,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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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会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产生诸多影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规定。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简单来说,就是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进行了生活上的照料、教育,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生活费用,或者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进行了赡养。这一关系的形成,意味着双方在法律上具有了类似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条件,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会被认定为形成抚养关系。一是继子女在未成年时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并且继父母对其进行了持续、稳定的抚养教育。比如,继父母为继子女提供了居住的地方,支付了学费、生活费等。二是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的主要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即使继子女没有和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但只要继父母在经济上给予了主要支持,也可能被认定为形成抚养关系。 形成抚养关系后,在法律上会产生一系列的后果。从权利方面来看,继父母有权要求成年且有赡养能力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如果继子女不履行,继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继子女也享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从义务方面来说,继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继子女的责任,要保障他们的生活、学习等方面的需求。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该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这一规定明确了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具有和亲生父母子女相同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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