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车撞了对方全责是否会有额外赔偿?
我家孩子是学生,被车撞了,交警判定对方全责。除了正常的医疗费用这些赔偿外,还会不会有额外的赔偿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我们还能争取到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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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生被车撞且对方全责的情况下,除了一些常规赔偿外,是有可能存在额外赔偿的。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基本的法律概念。人身损害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因为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自己身体受到伤害,从而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的经济补偿。而在交通事故中,全责方意味着要对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对于学生而言,虽然不存在误工收入,但可能会有补课费等相关费用。因为学生因受伤耽误学业,需要额外请老师补课,这部分合理的补课费用可以视为因事故导致的额外损失,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 另外,如果学生因事故造成了伤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残疾赔偿金是对伤者因残疾导致未来生活和工作受到影响的一种补偿。残疾辅助器具费则是为了帮助伤者恢复部分生活自理能力而购买辅助器具的费用,比如轮椅、拐杖等。 精神损害抚慰金也是可能存在的额外赔偿。如果学生因事故受到了严重的精神创伤,如长期的恐惧、焦虑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过,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判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由法院根据伤害程度、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确定。 综上所述,学生被车撞对方全责时,除了常见的赔偿项目外,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争取到额外赔偿的。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损失以及相关证据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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