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校打人会被认定为什么行为?


学生在学校打人这一行为的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首先,从民事角度来看,这属于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就是一个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给他人造成了损害。在学生打人事件中,被打的学生身体可能受到伤害,精神上也可能遭受痛苦,打人学生的行为侵犯了被打学生的生命健康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如果打人学生是未成年人,那么其监护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因为未成年人大多没有独立的财产和经济能力来承担赔偿,所以由监护人来负责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其次,从行政角度讲,如果打人行为情节较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不过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最后,从刑事角度来说,若打人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标准,就可能构成犯罪。比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以上的,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对于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在量刑时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