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被追诉的最简单三个步骤是什么?


未成年犯罪被追诉,一般而言可以总结为以下三个相对清晰的步骤。 首先是立案阶段。当有关部门,比如公安机关,发现有未成年犯罪的相关线索或者接到报案、控告、举报等情况后,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会决定立案。这一步是启动追诉程序的基础,只有立案了,后续的程序才能展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接着是侦查阶段。立案之后,公安机关会对案件展开侦查工作,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查明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在这个阶段,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采取一些适当的强制措施,不过对于未成年人,通常会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比如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最后是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侦查终结后,案件会移送到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会根据侦查所得的证据等情况,决定是否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如果决定提起公诉,案件就会进入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判决。在审判过程中,也会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特点和权益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