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不退款,学生该怎么起诉退费?


当教育机构不退款,学生想要通过起诉来退费,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要明确自己具有起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在教育机构不退款的案件中,学生作为缴纳费用的一方,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教育机构则是明确的被告,学生要求退款就是具体的诉讼请求,而教育机构拒绝退款的事实就是起诉的理由。 其次,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和证据材料。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证据材料方面,要收集能够证明你与教育机构存在服务合同关系以及你已经支付费用的证据,比如培训合同、缴费凭证、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你们之间的约定以及对方违约不退款的事实。 然后,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教育机构的住所地就是一个确定管辖法院的重要依据。你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法院会在收到起诉材料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你;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最后,进入诉讼程序。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你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官的指引,陈述自己的主张,出示证据,并进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据相关法律作出判决。如果判决你胜诉,教育机构仍然不履行退款义务,你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强制手段让教育机构退还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