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我家里涉及到遗产继承的事情,想了解一下第一顺位继承人在继承的时候有没有先后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也想知道在分配遗产时,会不会有一些特殊情况导致分配不均等,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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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第一顺位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是没有先后顺序之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在遗产分配方面,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也就是说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时,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规定,这些特殊情况主要有:一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比如继承人没有独立经济来源,又因年迈或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就应当在遗产分配时得到照顾;二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比如长期在身边照顾被继承人生活起居,提供主要经济来源的继承人;三是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另外,如果继承人协商同意,遗产分配也可以不均等。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扶养义务:是指一定范围的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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