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但没有户籍信息,起诉到法院会受理吗?
我手里有和对方的一些纠纷证据,也有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但是没有对方的户籍信息。我想去法院起诉对方,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不会受理我的案子,我很担心因为没有户籍信息就不被受理,所以想问问具体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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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中,当您有对方身份证复印件却没有户籍信息时,法院是否会受理您的起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明确的被告”是关键。 有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通常意味着能够提供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基本信息。一般而言,身份证复印件上的信息足以让法院认定被告是明确的。因为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上面的信息具有较高的准确性和唯一性。只要复印件上的信息能够使被告与其他人相区别开来,满足“明确的被告”这一条件,法院理论上是应当受理起诉的。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各地法院的要求可能存在差异。有些法院可能会出于便于送达法律文书、查明案件事实等考虑,要求原告提供被告更详细的户籍信息。如果没有提供,可能会要求原告补充。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户籍信息法院就绝对不受理。如果原告能够通过其他方式,比如提供被告的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等,让法院能够联系到被告,法院也可能会受理案件。 此外,如果因为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获取被告的户籍信息,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协助调查,或者委托律师持相关手续到公安机关调取。 总之,有对方身份证复印件在多数情况下能满足“明确的被告”要求,法院通常会受理起诉,但不排除个别法院有额外要求。遇到这种情况,您要积极与法院沟通,按照法院的指引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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