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交通事故如何进行复核?


在遂宁,如果您对交通事故的认定结果存在异议,是可以申请复核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交通事故复核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确交通事故复核的概念。交通事故复核是指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重新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法律程序。它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纠错的渠道,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这是申请复核的时间要求,一定要注意在规定的三日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申请复核时,要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复核申请书中应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比如,如果您认为事故认定中对对方车辆的行驶速度判断有误,您就要在理由部分说明为什么您觉得判断有误,并且提供相关的证据,像现场的照片显示对方刹车痕迹的长度等能证明速度的线索。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会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查。依据规定,他们会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审查的内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在复核过程中,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能会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如果复核后发现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会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如果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总之,在遂宁进行交通事故复核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程序进行,并且要准备好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