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有什么规定?
我在一场民事官司中胜诉了,进入执行阶段后,发现情况有变,可能需要变更或追加执行当事人。但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知道最高法对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是怎么规定的,这些规定会如何影响我的执行案件呢?
展开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事执行程序中变更、追加当事人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详细规范。 首先,变更、追加当事人是指在执行程序中,由于出现特定情形,人民法院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予以变更或者追加案外人为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简单来说,就是在执行阶段,如果出现一些法定情况,原本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可能会发生变化,或者会有新的人加入到执行程序中来。 对于可以变更、追加当事人的情形,该规定列举了多种。比如,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该自然人的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该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就意味着,如果申请执行人去世了,其相关权利承受人可以申请成为新的申请执行人继续执行程序。 再如,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因合并而终止,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申请变更其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体现了在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发生合并这种情况时,执行程序也能顺利衔接。 该规定还对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的程序进行了规定。申请人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除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外,执行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查并公开听证。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变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还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议等。总之,这些规定为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流程,保障了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