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有哪些规定?


在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规定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被执行人高消费限制。简单来说,就是当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时,法院可以采取措施限制其进行一些高消费行为,以此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详细列出了被限制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具体包括: 一是在交通出行方面,被执行人员不能选择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也不能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比如说,被执行人不能为了出行舒适而选择坐飞机头等舱或者高铁一等座。 二是在住宿方面,被执行人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这意味着他们不能去豪华酒店度假或者去高档的高尔夫球场打球。 三是在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方面也受到限制。也就是说,被执行人不能购买昂贵的房产或者对房屋进行奢侈的装修。 四是在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方面,也不被允许。如果被执行人想要租赁高档的办公场所来开展业务,这是违反规定的。 五是不能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如果被执行人本身的业务不需要车辆,却去购买豪华汽车,这显然是不被允许的。 六是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这是为了防止被执行人通过让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来转移财产或者逃避执行。 七是不能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被执行人不能将资金用于购买昂贵的保险产品来规避执行。 八是乘坐交通工具时,不能在交通工具上使用高档餐饮和娱乐服务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此外,如果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若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