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刑事案件是如何处理的?
我家孩子还未成年,但是不小心卷入了一起刑事案件。我特别着急,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处理这类案件。想了解下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未成年刑事案件的处理规定是怎样的,能不能从轻处罚,会不会留下案底之类的。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在处理未成年刑事案件时,遵循着特殊的原则和规定,以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首先,在基本原则方面,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意味着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更加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改造,而不是单纯的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其次,在诉讼程序上,有诸多特殊规定。比如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这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和名誉,避免给他们带来过大的心理压力和负面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再者,在量刑方面,会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对于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可能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后,关于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 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这一制度有助于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社会,减少犯罪记录对他们未来生活的不利影响。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