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对于未成年犯罪有什么规定?
我家孩子还没成年,但是犯了点事,我特别着急,想知道最高法在未成年犯罪这方面都有啥规定,能不能从轻处理啥的,具体的法律条文是咋说的,我该怎么做才能最大程度维护孩子权益。
展开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未成年犯罪有一系列专门的规定和司法原则,这主要是基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具有较强的可塑性等特点,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要方针。 在定罪方面,最高法强调要准确适用法律,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一些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可能不认定为犯罪。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量刑方面,最高法要求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对符合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犯,应当依法适用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此外,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还会坚持不公开审理原则,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和名誉,避免对其未来的成长和发展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