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决定书包含哪些内容才合法?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劳动行政部门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文书。一份合法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应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首先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这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等。这些信息准确无误,才能明确该工伤认定所涉及的具体对象。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认定是针对特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及事故情况进行的,所以准确的基本信息是认定的基础。 其次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伤害情况。要详细描述工伤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精确到年、月、日、时、分;地点要具体到街道、门牌号等;经过要如实记录事故是如何发生的,比如劳动者是在工作过程中被机器弄伤,还是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等。伤害情况则要说明受伤的部位、程度等。这些内容有助于清晰地呈现工伤事故的全貌,为认定工伤提供事实依据。《工伤认定办法》明确要求工伤认定决定书中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情况。 再者是认定的依据和结论。依据部分要说明是根据哪些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做出的认定,例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几项的规定。结论部分则要明确该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如果认定为工伤,要说明是何种类型的工伤;如果不予认定,也要说明理由。 另外,还会有不服认定决定的救济途径和期限。这告知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如果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在多长时间内进行申诉,一般是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这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在认为认定结果不合理时有维权的途径。 最后,工伤认定决定书上要有劳动行政部门的名称、作出认定决定的日期,并加盖劳动行政部门的印章。这是决定书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体现。只有包含了上述这些内容,工伤认定决定书才是合法有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