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量刑四到五年签了认罪认罚书会怎么判?


首先来解释一下认罪认罚书。简单来说,就是犯罪嫌疑人明确承认自己犯了罪,并且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而签署的一份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除外,像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 当嫌疑人量刑在四到五年且签了认罪认罚书时,正常情况下法院会参考检察院给出的量刑建议。不过这不是绝对的,如果出现上述特殊情形,法院可能会有不同的判定。在司法实践里,签了认罪认罚书,很大概率会在原本量刑基础上适当从宽处理,但具体减少多少刑期,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犯罪的性质,是暴力犯罪还是非暴力犯罪;犯罪的情节,犯罪手段是否恶劣、造成的后果是否严重;嫌疑人的悔罪表现,是否积极退赃、赔偿被害人损失等。 举例来讲,如果嫌疑人犯罪情节不是特别严重,签了认罪认罚书后又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那么法院在判决时可能就会倾向于在四年这个较低的量刑幅度内考虑,甚至可能还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再适当从轻。但要是犯罪情节恶劣,即使签了认罪认罚书,也只是在原本四到五年的量刑区间内适当从轻,不会大幅度减轻刑罚。 总之,签了认罪认罚书会对量刑产生影响,一般是朝着从宽的方向,但具体怎么判,还是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案件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作出公正的裁决。 相关概念: 认罪认罚具结书: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与检察机关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的法律文书。 量刑建议:是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依法就其适用的刑罚种类、幅度及执行方式等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