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苏州赌博量刑标准是多少?

我在苏州,最近听说有人因为赌博被抓了。我想了解一下在苏州赌博的话,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具体什么样的情况会被判什么刑罚,有没有相关的详细规定,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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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赌博量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苏州赌博量刑标准之前,我们要先明确,苏州作为中国的一个城市,其关于赌博的量刑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统一规定,并没有单独的地方标准。 首先,我们来了解赌博涉及的两个主要罪名,分别是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赌博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以赌博为业”通常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 而对于开设赌场罪,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总之,了解这些法律规定,有助于我们明确赌博行为的法律界限,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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