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的效力一般是如何认定的?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合同事务,碰到了阴阳合同这种情况。不太清楚这种合同的效力到底是怎么算的,担心自己会因为不懂而遭受损失。想了解一下阴阳合同里的阳合同和阴合同,到底哪个有效,哪个无效,是怎么判断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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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通常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多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形式。 一般来说,“阳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于“阳合同”往往并非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只是为了诸如逃避税收、骗取贷款等非法目的而签订,所以不具有法律效力。 而“阴合同”的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阴合同”满足《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这份“阴合同”就是有效的;反之,如果“阴合同”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国家利益等情形,或者因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原因订立,那么它就是无效或者效力待定的。 比如在房屋买卖中,买卖双方为少交税签订了一份价格较低的“阳合同”用于备案登记,同时又签订了一份真实价格的“阴合同”。若“阴合同”不存在上述无效或效力待定的情形,那么双方实际上应按照“阴合同”的约定来履行权利和义务。 相关概念: 阴阳合同: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对外的多为虚假意思表示,对内的是真实意思表示。 阳合同:对外的一份合同,通常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常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 阴合同:对内的一份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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