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哪些热点问题?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指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下面为您介绍一些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热点问题。 首先是关于扣除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这些扣除项目可以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申报,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可能会获得退税。 其次是退税流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纳税人可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人办理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 POS 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对于符合退税标准的,税务机关会按照规定程序将税款退还给纳税人。 还有就是汇算时间。按照规定,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时间为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需要在这个时间段内完成汇算清缴工作,避免逾期产生滞纳金等不利后果。 另外,对于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也有明确规定。根据相关公告,纳税人在2024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一是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二是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是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四是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