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易阴阳合同避税是否违法?


房屋交易阴阳合同避税是违法的。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阴阳合同,简单讲就是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对外那份往往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很多时候就是为了逃避国家税收等目的。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所以阴阳合同中用于避税的那份虚假合同是无效的。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明确指出,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房屋交易通过阴阳合同避税就属于这种情况。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实,会追缴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而且,如果避税行为情节严重,达到一定标准,还可能触犯《刑法》。《刑法》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阴阳合同不仅涉及税务问题,在民事方面,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概念: 阴阳合同: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对外那份往往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常被用于逃避国家税收等非法目的。 偷税: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