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关于征地补偿费用程序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家在苏州,最近遇到了征地的情况。我不太清楚在苏州这边,征地补偿费用发放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想了解一下从开始征地到最后补偿费用到账,整个过程都有哪些步骤和要求,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苏州,征地补偿费用程序有着明确的规定,以保障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具体程序。


首先是征地报批前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会发布拟征地公告,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同时,要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此外,还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了解被征地群众的意见和诉求,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


接着是征地报批与批准。当地政府将相关征地材料逐级上报至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只有获得批准后,征地行为才具有合法性。


征地批准后,会发布征地公告。市、县人民政府在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等。


然后是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如果未如期办理,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之后是拟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方案内容包括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等。


在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最后是征地补偿费用的支付和发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将征地补偿费用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根据不同的安置途径进行支付,如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总之,苏州的征地补偿费用程序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以确保征地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校园欺凌行为具体是怎么判刑的?

最近看到一些校园欺凌事件的报道,感觉非常痛心。很想知道在不同的欺凌情形下,法律上具体是怎么规定判刑标准的,比如和欺凌者年龄、伤害程度等有没有关系,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两个人离婚一方不同意可以离吗

我和另一半现在闹离婚,可他坚决不同意。我是铁了心要离,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上到底能不能离成啊?我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操作办法,该怎么做才能顺利离婚呢。

丈夫死了会自动离婚吗

我老公因病去世了,我现在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婚姻关系是怎么算的?是自动就解除了,还是说需要办理什么离婚手续?我主要就是想弄清楚这中间的法律规定,好为之后的生活做打算。

如何认定洗钱罪以及会判几年?

我最近在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对洗钱罪这块不太明白。想知道在实际生活中,到底什么样的行为会被认定为洗钱罪呢?还有,如果真的构成了洗钱罪,在判刑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有详细的解释。

酒驾造成多人死亡如何量刑?

我最近对酒驾的法律后果比较关注,尤其是酒驾造成多人死亡这种严重的情况。想了解在这种状况下,法律是怎么判定量刑的,会考虑哪些因素,不同情形下量刑的范围大概是怎样,希望能详细了解这方面知识。

询问和留置有区别吗?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涉及到执法部门的询问和留置措施。我不太清楚这两个到底有啥不同,询问是问完话就结束了吗?留置又意味着什么呢?我想知道它们在法律上的定义、适用情况、时间限制这些方面都有啥区别。

组合家庭婚前财产如何划分?

我是重组家庭的一员,结婚前双方都有各自的财产,像房子、存款啥的。现在就担心以后万一有个啥问题,这些财产该怎么算。想知道在法律上,组合家庭婚前财产是怎么划分的,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方法。

出院后理赔员不回复该怎么办?

我出院了找理赔员申请理赔,给他发消息、打电话都没回应。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拿到理赔款,也不清楚这时候我有什么办法可以维护自己权益,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减资需要在税务局做变更吗?

我公司最近进行了减资操作,不知道要不要去税务局做变更。我担心不去变更会违反相关规定,但又不确定这是不是必须的流程。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看,减资后到底需不需要到税务局做变更呢?

夫妻共同买房是否可以用老公的公积金?

我和老公打算共同买套房子,我公积金余额不多,老公的公积金比较多,想了解下在这种夫妻共同买房的情况下,能不能用老公的公积金来贷款或者还房贷呢?

与女孩子发生性行为几岁才不犯法?

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和女孩子发生性关系在年龄方面的规定。我想知道到底女孩子达到几岁,与之发生性行为才不会触犯法律呢?我担心自己一不小心就违法了,所以很想弄明白这个界限。

资产减值损失是否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我公司在财务核算时产生了资产减值损失,不确定在纳税申报时是否需要对这部分损失进行调整。不清楚税法对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处理规定和企业财务处理有哪些差异,想了解一下到底需不需要做纳税调整。

企业一次性收取租金可以分摊吗?

我经营一家企业,最近一次性收取了租户一年的租金。我想知道在税务和财务处理上,这笔一次性收取的租金能不能分摊到每个月来计算呢?这样对企业的收支核算会更合理些。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这样操作,希望得到解答。

器官捐献是否有补偿金?

我想进行器官捐献,但不知道捐献之后会不会有补偿金。我担心自己捐献后会面临一些经济上的困难,如果有补偿金的话,能让我心里更踏实些。所以想了解一下,器官捐献到底有没有补偿金呢?

法院拍卖开发车位是否需要交税?

我参与了法院拍卖开发车位的活动,成功拍下了一个车位。但是我不知道这种通过法院拍卖得到的开发车位,在后续手续办理过程中需不需要交税。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心里好有个底,不然怕后续出现问题。

卖枪支图纸是否犯法?

我手里有一些枪支图纸,有人想买。我不太清楚卖这些图纸会不会触犯法律,所以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卖枪支图纸到底犯不犯法呢?

自己交五险算工龄吗?

我之前在单位上班,单位给交五险,后来辞职了,就自己交五险。现在想知道,自己交五险这段时间能不能算工龄啊?毕竟工龄对以后的退休待遇啥的可能有影响,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

起诉离婚时什么情况算新理由?

我想和另一半起诉离婚,之前已经起诉过一次但没判离。现在我又想再次起诉,听说要有新理由才行。可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起诉离婚的新理由是怎么界定的,想问问到底什么样的情况算是新理由呢?

辞职后还能拿到年终奖吗?

我在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后打算辞职,但是公司的年终奖还没发。我想知道,像我这种辞职的情况,还能不能拿到年终奖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江西过失犯罪是否能判死刑?

我在江西,最近听说过失犯罪可能会面临很严重的刑罚。我有点担心,如果在江西不小心因为过失导致了严重后果,会不会被判处死刑啊?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