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洗钱罪以及会判几年?
我最近在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对洗钱罪这块不太明白。想知道在实际生活中,到底什么样的行为会被认定为洗钱罪呢?还有,如果真的构成了洗钱罪,在判刑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有详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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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一些手段掩饰、隐瞒特定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这些特定犯罪包括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上述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是提供资金帐户的;比如把自己的银行账户提供给犯罪分子用来转移非法资金。 二是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像是把非法得来的房产卖掉换成现金,或者把现金换成支票等。 三是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常见的如利用电子支付等方式把非法资金转移到其他账户。 四是跨境转移资产的;就是把国内的非法资产转移到国外。 五是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关于量刑,如果是普通情节的洗钱罪,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可以并处或者单独判处罚金。这里的罚金通常是洗钱总额的5%至20% 。要是情节比较严重,比如涉案金额巨大、多次实施洗钱行为等,就会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要处罚金。 如果是单位犯洗钱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总之,洗钱罪的认定和量刑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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