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包含哪些内容?


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其他当事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税务活动的行为。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目前我国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内容。 首先是企业印制发票审批。发票作为重要的商事凭证和会计核算原始凭证,其印制管理十分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只有经过税务行政许可,符合条件的企业才有资格印制发票。 其次是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在实际经营中,企业可能会遇到特殊困难,导致不能按期缴纳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这里的特殊困难包括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等情况。 再者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还有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当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时,可以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这体现了税收征管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为了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税务机关对企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进行审批。不同规模和类型的企业,其最高开票限额可能不同。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向税务机关申请相应的最高开票限额。一般纳税人申请最高开票限额时,需填报《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产品销售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总之,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对于规范税收征管秩序、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纳税人在涉及相关事项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