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的逃税罪是怎样的?
我听说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逃税罪,但是不太清楚具体内容。我自己开了个小公司,在税务方面有点担心,想了解一下逃税罪的定义、构成要件以及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这样我在经营过程中也能注意避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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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是一种违反税收法规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通俗来讲,纳税人要是通过做假账、隐瞒收入等欺骗、隐瞒的办法,不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自己该交多少税,或者干脆不申报,而且逃掉的税款达到一定数目,同时这个数目占到应该缴纳税款的百分之十以上,就可能构成逃税罪。对于扣缴义务人,比如单位代扣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要是单位采取同样的欺骗、隐瞒手段,不把扣下来的税交给税务机关,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也会构成逃税罪。 关于处罚,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过,如果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这体现了我国法律对于逃税行为既有惩罚性,也有一定的灵活性,鼓励违法者及时纠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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