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我国打工要交多少税?


在我国,外国人打工交税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其缴纳金额和规则与国内居民在很多方面是一致的。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对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先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综合所得就包含了工资、薪金所得。对于外国人,如果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即为居民个人,适用上述综合所得的计税方法。 个人所得税税率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以月度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为例,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等等。比如,一个外国人月工资收入为10000元,假设没有其他扣除项目,先减除每月5000元的费用标准,应纳税所得额就是5000元。其中3000元按3%税率交税,即3000×3% = 90元;剩下的2000元按10%税率交税,即2000×10% = 200元,总共交税290元。 此外,如果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同样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但与居民个人的税率表有所不同。所以,外国人在我国打工具体交多少税,要根据其收入情况、是否为居民个人以及扣除项目等因素综合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