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变更后以前的税务责任由谁负担?
我公司之前进行了法人变更,最近税务部门查账,发现变更前存在一些税务问题。我不太清楚这些以前的税务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是变更前的法人,还是现在的法人,亦或是公司本身呢?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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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变更后以前的税务责任承担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明白法人的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单来说,法人就像是一个法律上的‘人’,公司就是常见的法人形式。公司的税务责任,是基于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一般情况下,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主体,需要对自身的税务问题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这里的单位,就包括法人。也就是说,无论法人是否变更,公司本身的纳税义务是不会改变的。即使法人变更了,公司以前的税务责任仍然由公司来承担。这是因为公司的经营活动是一个连续的过程,税务责任是与公司的经营行为相关联的,而不是与某一任法人直接绑定。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原法人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税务问题,例如故意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那么原法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这并不影响公司本身承担纳税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逃税罪等相关罪名,如果原法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总之,法人变更后,公司以前的税务责任原则上由公司承担,而原法人在特定违法情况下也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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