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税率是多少?
我经营着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同时也参与了一个合伙企业。我想了解一下,像我们这种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经营所得税率是怎么规定的呢?不同的盈利水平税率会不会不一样?具体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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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是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此余额被视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这里所说的收入总额,涵盖了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在法律层面,这些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并且,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具体来说,税率会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而不同。如果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5%;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5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要先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对照上述税率表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用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来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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