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月初离职,公司可以不缴纳当月公积金吗?
我是一名员工,月初刚离职。现在我发现公司没给我交这个月的公积金,我不太确定公司这么做合不合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员工月初离职的话,公司是不是可以不缴纳当月公积金呢?
展开


在探讨员工月初离职公司是否可以不缴纳当月公积金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公积金的基本概念。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是员工的一项重要福利,对于员工解决住房问题有很大帮助。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从这个规定来看,并没有明确指出员工月初离职公司就可以不缴纳当月公积金。判断是否需要缴纳公积金的关键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只要员工在当月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哪怕是月初离职,公司也应当为其缴存该月的住房公积金。因为公积金的缴存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存在,在劳动关系未解除前,员工依然享受公积金待遇。 所以,一般情况下,员工月初离职,公司不可以以此为由不缴纳当月公积金。如果公司拒绝缴纳,员工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要求公司补缴。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责令公司限期办理。若公司逾期仍不办理,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