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初离职当月公积金缴纳有什么规定?
我月初就从公司离职了,但是不太清楚当月公积金公司还会不会给我缴纳。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月初离职这种情况,当月公积金到底是怎么规定缴纳的,是公司必须交,还是可以不交呢?
展开


在探讨月初离职当月公积金缴纳规定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概念。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它由职工和单位共同缴存,职工缴存的部分从工资中代扣,单位也要按照一定比例为职工缴存。 关于月初离职当月公积金的缴纳,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从法律角度来看,判断当月公积金是否缴纳,关键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月初离职时,职工与单位在当月仍然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单位就有义务为职工缴纳该月的住房公积金。因为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和职工都有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责任。例如,员工虽然是月初离职,但只要该月的工资还正常发放,就说明劳动关系在当月是存在的,单位就需要依法缴纳公积金。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规定和执行方式。有些地方可能会根据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细则,对月初离职当月公积金的缴纳有更细致的要求。所以,当遇到月初离职的情况时,职工可以先查看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如果与单位在公积金缴纳问题上存在争议,职工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和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